今年9月份,刘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河南人韩某,对方称可以提供用于银行质押的承兑汇票,但不能用于贴现业务。随后,两人在南京见面,刘某除了向韩某提供开票所需信息外,还支付了前期劳务费4000元,并答应若票据质押成功再支付每张汇票2万元的好处费。
10月初,刘某收到韩某通过快递寄来的票面金额为460万元和49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各两张。
为了能尽快筹到钱,刘某不顾韩某“票据只能用于银行质押,不能用于贴现”的忠告,没有用汇票去办理银行质押,而是试图贴现。几经周折,刘某联系上了诸暨人何某,对方称可以帮他找一个买断票据的人,条件是办理成功后刘某要借其100万元。
之后,何某找到朋友陈某,称有朋友持有几张承兑汇票想要变现,让她帮忙找人,并把汇票照片发至陈某微信上。
看到照片上是两张460万元的大额汇票,陈某感觉心里没底,便找到了跟银行关系较好的孙某,让其帮忙找银行验证汇票。
通过专业查验,票据均为变造
10月10日上午,四人按约来到富阳某商业银行,由于刘某不愿意将汇票交由孙某查询,孙某便拿着带有微信照片的手机找人验证。没过多久,银行方面告知孙某这两张汇票已于今年9月26日贴现了。孙某随即报 警。
经银行技术鉴定,刘某持有的四张共价值1900万元的承兑汇票均为变造票据,通过修改票据号末尾数字和票面金额将真实的小额面值汇票变造成一张新票据。
据警方介绍,在此类案件中,所变造的票据并非无中生有的假汇票,而是根据真实票据动了手脚做成的仿真度极高的克隆票,如果不是专业人士,很难辨明真假。
对接收承兑汇票的一方来说,该如何防范风险呢?
首先是要细看该承兑汇票的来路是否正常,后面的背书是否连续、有效,是否有交易背景等;其次就是不要怕麻烦,到承兑行(即出票行)实地查询,查验票据是否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