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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对价取得票据,还须再具备三项要件才能独立并完整享有票据权利。
一、不知悉票据存在抗辩原因。如知悉存在抗辩原因而仍以对价取得票据的,其抗辩原因不予切断而可延续适用于对价持票人。
二、无重大过失而取得有效票据。虽付有对价,但因重大过失取得无效票据或背书不合规则的,对价持票人仍不能享有票据权利,所付对价应依利益返还请求权或依基础关系请求返还。
三、须无恶意。以期诈、胁迫等直接恶意取得票据,或明知直接恶意情形而仍取得票据的,虽付有对价,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所付对价,只能依基础关系请求返还。